退保權利
在本保險合同成立后,您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解除合同并前往太平洋保險營業柜臺辦理(保險公司已根據本保險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除外)。
您解除本保險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1)保險合同解除申請書
(2)保險單原件
(3)保險費交付憑證
(4)投保人身份證明或投保單位證明
您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自保險公司接到保險合同解除申請書之時起,保險合同的效力終止。保險公司收到上述證明文件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未滿期凈保險費。
退保保費的計算:
退回未滿期凈保費=保險費X(1-保險單已經過天數/保險期間天數)
*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如實告知
1、訂立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4、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公司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5、保險公司依據本條所述取得的保險合同解除權,自保險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
6、保險公司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明示告知
尊敬的客戶,電子保單或紙質保單只可二選一,如選擇電子保單則無法收到紙質保單,如選擇紙質保單則無法收到電子保單,請謹慎選擇保單種類。謝謝。
*關于紙質保單說明:只適用于境外行產品
2016年1月1日起,未成年被保險人(未滿18周歲)在18周歲前的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總和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5)90號】規定為準。如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被保險人的死亡給付保險金額總和超過20萬(含在其他保險公司已承包的金額),或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被保險人的死亡給付金額總和超過50萬元(含在其他保險公司已承包的金額),則我司不予承保。
被保險人承諾未向保險公司(包括我司)申請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或已投保但各類意外身故傷殘責任的累計保額不超過500萬元。以上承諾將構成我司決定是否予以承?;驔Q定保險費率的重要依據,對未如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可能影響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項下的權益。